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辞海对其定义为:原意指人民的权力。民主用于国家形式,即成为一种国家制度,与“专制”相对立。民主不仅指政体,也指国体,指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对内实行民主制,对其敌对阶级实行专政。
平常所说的民主作风、民主原则、等民主权利,都从民主的上述含义派生而来。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属上层建筑,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有其具体的阶级内容和发展过程。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就没有“民主”。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阶级和国家,也产生了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民主总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世界上从来就没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只有具体的阶级的民主。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必须与这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这就为我们科学认识民主、辨清中西不同民主模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方法论依据。
“民主”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基本范畴,这是由我们的祖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的。只有从具体历史和国情出发,才能认识和理解政治制度的变迁,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民主和西方的民主不一样。中国的民主是与中国人民所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使得广大人民摆脱了几千年来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主人。
中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实践的立足点和重心是引导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各个层次上参与管理国家的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民主不仅表现为人民群众选择和委托代表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具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民主不仅表现在政治过程的起点之上,也贯穿于社会政治活动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之中。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实现现代化任务艰巨。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走广泛的人民民主之路,基于同样的原因,中国的民主又必须是有秩序的,强调集中统一、步调一致的民主。因为,只有建立了这样的制度,中国社会才能既有活力又有效率,实现快速、稳定、持久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造福于中国人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说明:“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今的中国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生机勃勃。现实充分而有力地证明了我国的民主制度是好的,是有生命力的,这就是我们对制度充满自信之所在。当然,毋庸置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不完善和不足之处。这就更加需要所有国民自觉自愿地培育、践行正确的“民主”价值观,积极支持党和国家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广泛、更充分、更健全的人民民主。